戴红心检察长到我院派驻区公安机关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检查指导工作

8月24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红心到我院派驻区公安机关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检查指导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连宏,院办公室负责同志陪同。

戴红心同志一行首先对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表示慰问,接着参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讯(询)问室、速裁法庭及未检“一站式”办案区等,了解检察室日常运行情况,听取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需求。最后,戴红心同志就进一步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关于强化配合监督制约促进执法规范化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高度重视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充分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作用。二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与本院各部门沟通联系,减少分歧,增进共识,真正实现公检法三家无缝衔接,缩短诉讼时间。三要及时反馈工作进度特别是工作需要,院里会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支持和帮助,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刑事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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