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开发商擅自在商品房外墙挂出巨幅广告宣传自家楼盘,有10几层楼高,安装时甚至动用了吊车……
8月30日,二三里资讯针对天津滨海新区景瑞塘沽湾壹号悬挂巨幅广告一事进行了报道。
前期的采访中,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一位吕姓工作人员表示,要求该单位于8月31日之前补办相关手续,目前该事情进展如何?
视频截图
近日,天津市民王先生反映,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国兴路的景瑞塘沽湾壹号悬挂巨幅广告宣传售楼,有碍市容市貌,并且质疑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该处楼盘商品房外墙悬挂巨幅广告,有10几层楼高,从楼顶垂下,安装时甚至动用了吊车。“上面写的是宣传买楼的广告,快跟整栋楼一边高了,太有碍观瞻了。”王先生同时担心道,这么大的条幅,一旦遇到大风等极端天气如果被吹落会对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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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一位吕姓工作人员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经调查,景瑞塘沽湾壹号楼体外墙的巨幅广告未经审批,已经向楼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于8月31日之前补办相关手续,之后将视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9月1日,二三里资讯再次与吕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询问事情进展。对方表示,此事需要多个程序,包括调查、笔录、告知、限期等等。对方没有透露具体的办结时间,只表示“得按程序走,需要时间,不能马上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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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里资讯提出,如果在此期间,广告发生掉落等意外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这个责任算谁的?这位吕姓工作人员回答“由挂条幅的负责”。
对此,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亮认为,如果该广告发生掉落使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第一责任人是楼盘所有权人,具体承担侵权责任要看楼盘所有权人跟提供广告横幅人是如何约定的。
程律师表示,如悬挂广告横幅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相关部门默许让对方继续悬挂的行为不合法。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