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消息,自2021年6月1日起,公安部组织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电子驾驶证,目前已有200多万名群众申领使用,简化了办事手续资料,提升了证件使用便捷度,并在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
在试点基础上,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石家庄、长春、大庆、上海、无锡、苏州、盐城、泰州、宁波、嘉兴、南昌、济南、青岛、长沙、广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绵阳、自贡、南充、贵阳、昆明、西安、银川28个城市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电子驾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推广应用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下一步,电子驾驶证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2022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行。
电子驾驶证将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推广应用城市的驾驶人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
对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