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至12月进行,11月1-2日9时至20时,3日9时至12时为我区投票选举时间,选举产生河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选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每一位选民都应当珍惜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参加选举,首先应当进行选民登记。
一、选民登记的条件
本次选举河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21年11月1日,以此日作为年满18周岁选民的计算时间(即在2003年11月1日以前出生,含11月1日),均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选举登记权。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二、选民登记的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民登记的时间自8月16日至10月5日,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各街道选举工作组在各选区根据需要设立选民登记站,接待选民登记,也可以由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登记。
选民登记的地点:
(选民带户口本到选区或社区设立的登记站,进行登记)
三、选民登记的办法
(1)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中央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津机构的人员和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进行登记;离休人员在原单位或者接受管理单位进行登记;户籍与现居住地分离的退休人员及无工作单位的居民,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2)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中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但无工作岗位的人员,尚未再就业的,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已经再就业的,在现就业单位进行登记。
(3)在本市公安部门进行居住登记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津人员,在取得原选区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登记。
天津市河北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
编审:董岩 蒋丽莉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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