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提醒:家长一定要签订正式培训合同,并通过正规渠道缴费。
日前,我市16个区公布了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托管账户公示名单,共2950家。随后,和平区发布了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托管账户公示名单,共4家。截至目前,我市共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托管账户公示名单2954家。
其中,滨海新区722家、和平区214家、河西区178家、南开区191家、河东区114家、河北区121家、红桥区65家、北辰区121家、西青区108家、津南区188家、东丽区191家、武清区283家、宁河区60家、宝坻区140家、静海区198家、蓟州区60家。
根据市教委、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共同制定的《天津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我市范围内选择1家银行,开立唯一的学费专用账户,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应缴入专用账户管理。
我市教育部门再次提醒:为孩子报名参加培训的家长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签订正式培训合同,索要以机构名义开具的发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通过正规渠道缴费。要选择已在银行开立唯一学费托管专用账户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学费托管专用账户缴纳费用,不要通过个人微信、个人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缴费。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