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津市财政发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定额调整。每个月每人增加58元。
第二,挂钩调整。个人缴款期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双挂钩。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为15年以上的部分按1年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年计,每人每月增加2元。根据个人2020年底前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增加1%。
第三,适当倾斜。到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75周岁以下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据悉,此次调增养老金从6月开始发放,今年1-5月调增养老金从6月起与退休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