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林某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房屋过户"烦心事",在呈讼一周后得到了解决。
早在2010年,原、被告双方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林某购买鲁某位于咸水沽镇某还迁小区住宅,并支付了房款。2020年,涉案房屋具备了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的条件,但双方因合同约定的金额问题产生了纠纷,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林某将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鲁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并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了解到被告年岁已大,行动不便,且不愿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工作。为加速案件审理,法官决定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均做出让步,原告同意给付被告一定数额钱款,并交付至法院账户,待房屋产权证书发放后,被告即可提取该款项;同时,调解书生效后三日之内,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案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历时共计七天。最终,原告顺利领取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法官也向被告发还了保管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