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不驾车,无牌不上路,肇事不逃逸。无论何时,切勿心存侥幸。守法出行,才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事发天津市宝坻区,35岁男子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载冯某上路,因为刮碰路旁垃圾桶摔倒,导致李某受伤,最终冯某因抢救无效身亡。2021年9月从法院获悉,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
男子李某,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李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案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李某在无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拉载冯某,沿天津市宝坻区某某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某某修理厂附近时,车辆右侧刮碰路旁垃圾桶,致使车辆失控摔倒,造成车辆损坏,冯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逃逸。事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赔偿冯某家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根据调查,李某肇事后到医院参与救治冯某,他因为害怕酒后驾车被法律追究,而拒绝接受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此案本认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上路行驶,造成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他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当日,他因为害怕法律追究拒绝到案,是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但因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赔偿冯某家人经济损失,取得冯某家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