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分别判处四被告人刘某君、罗某、罗某牙、袁某三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0000元。同时判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案暂扣的钱款。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0年8月以来,贺某(在逃)在澳门赌场内承包了一个赌桌,之后在电脑及手机平台开设赌博网站,通过组建多个微信群传递赌博消息,组织人员在微信群内赌博。
每个微信群有不同的组织者(股东)及工作人员,微信群名也经常变更,先后有名为永利、金狮会、大理、杭州、大红红等微信赌博群。
微信赌博群内以“家家乐”形式进行赌博,押注输赢以澳门赌桌的现场押注情况同步决定输赢。参赌人员先行要通过银行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进行充值,接着可以押庄或者闲家、可以押和及庄闲对子。每天早上赌博群内的工作人员将群名改为当天的日期,并将群成员充值表发到群里,接着就开始接受投注,隔几天就会在群内发布一个新的群聊二维码,参赌人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赌博群进行押注赌博。
永利微信赌博群(后更名为金狮会)有刘某平(未归案)、刘某剑(未归案)、被告人刘某君等人系股东,被告人袁某及袁某军(未归案)等人作为工作人员,赌客有陈某等90余人。
该赌博群系贺某赌博群的下线群,群内赌客大部分由刘某平、刘某剑等人邀请进入,被告人袁某及袁某军等微信赌博群工作人员根据赌客的下注情况登记上下分,并收取赌客的资金,发布押注结果。
经统计,该微信赌博群盈利2433178元。
被告人袁某系该微信赌博群的工作人员,负责登记赌客投注,制作赌注表格,同时提供其银行卡供赌客充值赌资用于赌博,该卡总共充值赌博资金为21576935元。
大红红微信赌博群(群名每天变更)系贺某赌博群的下线群,由被告人罗某组建该群,与被告人罗某牙共同管理该赌博群,邀请赌客进入群内赌博,赌客有王某等40余人,截止到案发,该赌博群赌客充值1254200元。
案发后,四被告人共同上缴了200万元至公安机关。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君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罗某牙、刘某君、袁某组建微信群邀集赌客,接受赌客投注,从中抽取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属部分共同犯罪。其中,根据被告人罗某、罗某牙在大红红微信赌博群中的作用,被告人罗某组建并管理赌博群,作用相对较大,被告人罗某牙系管理人员,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在永利微信赌博群中,被告人刘某君系股东,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袁某系工作人员,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君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上缴了非法所得,对四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