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宁河交警联合区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查大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行动以来,共查处严重超限超载大货车25辆,其中7辆“百吨王”。
案例
9月29日22时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七里海大队联合区交通局路政执法队,在七里海大道沿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拦检一辆重型货车时,发现该车存在明显超载行为,后经检测该车总载重达179.6吨,而车辆标定荷载为49吨,属于严重超载行为。在随后的治理行动中,联合执法组又查获2辆“百吨王”货车。
随后,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3辆货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将超限车辆依法扣留,由区交通执法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货车超载重量越大
发生事故的概率越大
超载超的是“祸”不是“货”
超载超限的危害
货车超限超载会导致车辆本身质量、体积的增大,进而导致惯性增大,刹车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延长,甚至有可能引发车辆侧翻、爆胎;与其他正常车辆相比超限运输车辆的体积较大,为保障安全多会选择占道行驶,因此会影响相同路段车辆行驶的通畅度;货车超载导致车辆质量增大,道路长期受到超重车辆碾压,路面与路基都会受到损坏从而影响道路使用寿命。
超载、超长、多拉快跑
不但要面临随时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
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对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记3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五百元罚款记6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处以一千元罚款记6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记6分。
一超四罚
“一超四罚”工作是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一超),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一罚)和货运车辆驾驶人(二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三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四罚)。
交警提示
大货车超限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秋冬季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和通行安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交通事故的发生,交管部门将以本市环城区县为重点开展不定点位、全天候、不分时段的查处治理行动。提示广大驾驶人,依法依规上路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