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4小时后 走上“三次酒驾”之路丨铁拳2021

第一次因酒驾被查处后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一而再再而三挑战着法律权威

10月15晚,东丽支队张贵庄大队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2毫克。

经询问,该驾驶人当晚在军粮城就餐时喝了酒,怕因酒驾被查,在休息4小时后开车返家,途经津塘公路时被张贵庄大队交警查处。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为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前两次分别于2012年、2016年酒驾被河西支队查处。民警当场对当事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等待他的还有行政拘留以及罚款。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

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

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

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极大,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建议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法律规定又是驾车规矩,应自觉抵制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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