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发布的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应操作规范,天津交警制作推出
《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系列短片》
请看第一集
行车准备
行车准备
安全检查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对“安全检查”进行了以下详细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行车前应逆时针绕行车辆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 车底或附近无儿童等人员及障碍物;
2 灯具完好;
3 机动车号牌齐全完好、无遮挡;
4 轮胎气压正常、胎纹无异常磨损,轮胎表面无异物;
5 风窗玻璃、后视镜完好、清洁;
6 车底无漏油、漏水;
7 车门和后备箱盖关闭正常;
8 三角警告牌完好;有灭火器的,压力符合规定。
行车准备
调整座椅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对“调整座椅”进行了以下详细要求:
1 驾驶座椅前后位置应调整至驾驶人左脚能轻松地将离合器踏板踩到底;自动挡汽车应调整至驾驶人右脚能自如踩踏行车制动踏板和加速踏板。大小腿夹角宜大于90°;
2 驾驶座椅高度应调整至驾驶人视线从转向盘上方看出,且从转向盘内侧完整可视仪表;
3 驾驶座椅靠背角度应调整至驾驶人腰背部与座椅靠背贴合,双手手腕能自然放置于转向盘上沿;
4 座椅头枕应调整至中心高度与头部中心平齐。
行车准备
调整后视镜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对“调整后视镜”进行了以下详细要求:
1 车内后视镜位置应能观察到完整后车窗,镜内地面映像占镜面高度的1/2;
2 左侧外后视镜内地面映像占镜面高度的1/2,左侧车身映像占镜面宽度的1/4;
3 右侧外后视镜内地面映像占镜面高度的2/3,右侧车身映像占镜面宽度的1/4。
行车准备
安全带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中,对“安全带使用”进行了以下详细要求:
1 驾驶人应使用安全带,宜提示乘车人员使用安全带;
2 应根据身高调整安全带的高度,右手将安全带平顺拉出,将搭扣插头插入插座里;
3 肩部安全带应从肩部与颈根部之间的合适位置(锁骨)通过,不应从颈部或腋下通过;
4 腰部安全带应从髋部通过,不应从腹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