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农户徐先生反映,在抢收玉米时因为农用车带泥上路,被当地执法大队要求在靠近农田的道路上铺设红毯,并要求缴纳14000多元的罚款,引起了网络热议。10月18日,涉事的现场执法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并没有要求徐先生铺设红毯,只是让其清理干净再上路。
虽然按照执法人员的说法,并没有要求徐先生铺设红毯,也没有对徐先生形成真正的罚款。但无论是徐先生对执法行为的理解有误,还是有人想要恶意抹黑,执法部门没有充分考虑秋收的急迫性以及政策的可行性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天津农村地区来说,目前正处于秋收的黄金期,在这短短的十几天内,不仅要完成对玉米的收割,还要进行冬小麦的播种。而今年京津冀地区雨水相当大,导致大型机械农具在雨天很难下地作业,而气温的快速下降不仅会造成玉米在地里受潮、发霉,影响收成与质量,还会造成冬小麦播种不及时,影响长势甚至难以成活。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在这无数农民心急如焚,抢收庄稼的时刻,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想到的难道不是如何及时地向农民提供帮助,渡过难关吗?相反的,从图片上来看,执法车辆直接横在了秋收运输的道路上,也横在了想要和政府部门合理沟通,渴望获得帮助的农民的心坎上。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确实对运输车辆作出了严禁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的规定,并且也规定违反规定者责令限期清除,并可按每平方米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此看来,工作人员如此执法确实有法律依据。但是涉及到粮食问题和农民的生计问题,是否应该综合考量,行个方便?况且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与运输工业建材、废料的车辆不同,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耕地中作业,能够污染路面的大多只是一些泥土,不会产生大量的扬尘,采取和施工运输车辆一样的管理方式的合理性也有待商榷。
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要“合法”还是“合理”的问题,但“合法”明显更容易做到,毫无变通地严格执行便可免受上级的责难。而“合理”则需要考虑到各种问题的特殊情境以及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的权益,不少存在懒政怠政思想的执法者便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这一衡量标准。
在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中也提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规划秋收车辆的行车路线,及时清理路路面的污染泥土,在秋收车辆的行车路面上,当地政府也已经铺上了白色的土工布。
这表明,秋收抢收和保护环境的矛盾并不是难以调和,相反,政府部门只要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就不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事情刚发生的时候不积极采取行动,待到舆论发酵后才试图挽回,是整件事情最大的悲哀,也是当地政府最需克服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