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夜间,滨海新区公安局新港路大队交警在新港二号路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时,交警拦检一辆沿秦滨高速开放段辅路驶来的小客车,车窗中飘出浓烈的酒味。后经抽血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132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随后的不到1个小时内,交警又在此连续查处了两名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男子。
10月18日夜间,同样是不到一小时,滨海新区公安局上海道大队交警在远洋中心路沿线也连续查处了3名酒驾司机。“这不是天冷吗,暖和暖和,我就喝了2瓶啤酒。”22时许,在此被交警查处的酒驾男子如是说。约20分钟后,另一名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在此被交警查处,该男子同样表示,晚餐时为了“取暖”喝了2瓶啤酒。临近23时许,交警在该地点又查到了一名自称“喝了2瓶”的酒驾违法男子。
上述5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依法都将被予以罚款18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一次记满记12分。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送至属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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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天津交警提示:“醉驾入刑”十年以来,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严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还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为了他人和个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