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东丽交警支队军粮城大队交警在军粮城示范镇二期兴业道与贵达路交口开展夜检行动时,一辆小汽车引起交警的注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0mg/100ml,该驾驶人确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整个拦检过程,驾驶人十分配合并主动交代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行为,而且神情淡定,仿佛对这个结果早已预料到了。随后民警对其询问得知,他当天刚办完离婚,心情特别不好,于是在晚上喝了点酒,喝完酒开车出来透透风,遇上了正在查酒的交警。
而在交警对其身份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在2014年6月因酒驾他被东丽交警查处过,此次为第二次酒后驾车被查。民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交警提示您:饮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判断能力下降、动作不协调,严重时会瞬间失去控制能力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不要因琐事心烦便“借酒消愁”,一时冲动驾车出行危害他人和个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对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