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队张家窝大队持续开展酒驾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20时58分,一辆黑色小客车在行至点位前,突然靠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后依法拦检。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行为。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2020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没过多一会,一辆中型客车在行至治理点位不远处,也突然减速、靠边停车,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下。经查,该车驾驶人也饮酒驾驶机动车,而且其车上还搭载7名乘车人。该驾驶人与乘车人同在一个工地工作,晚上聚餐时一起喝了些酒。饭后,为了送同事回家,他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其曾于2017年因酒驾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此次也属于二次酒驾。
目前,交警依法对两名驾驶人分别予以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天。
什么是“二次酒驾”?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驾驶人酒驾被查后,其违法信息将会被录入系统,并陪伴终生。而“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这就意味着以后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
第一次酒驾和“二次酒驾”又是如何处罚的?
对于第一次酒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违法当事人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而“二次酒驾”行为,比第一次酒驾的处罚更为严厉,“二次酒驾”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痛
天津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要酒驾,不要醉驾
不要让一时的侥幸心理
毁了一世的幸福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