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悉,天津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市住建委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对二手房的全交易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
如果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该去哪里网签协议?
对于买卖双方需对买受人、房价款及房价款交付等重要信息进行修改的,该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明确,买卖双方应持已签署的协议和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书面确认,退还已交付的房价款后,由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收回已签署的协议并销毁,通过网签系统删除原协议信息,买卖双方再重新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此外,对于买卖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自行完成存量房屋交易的,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可以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由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网签协议。
据了解,新规将从今年12月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总台记者 夏震宇)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