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广告经营单位、新媒体等广告参与者: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关于加强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有效维护教育培训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公务员招录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提示如下:
1.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实体门店、网站、自媒体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广告,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向承诺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不得在广告中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不得在广告中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门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违法行为。东丽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