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件判决之后,检察官们还做了这些事……

开栏语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津沽大地上,一场场生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蓬勃展开,一件件“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全市政法各单位铆足劲、发准力,切实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里,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成果和工作成效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不竭动力。

从即日起,“天津政法”公众号特开“我为群众办实事百个案例”展示专栏,择优刊登全市政法各单位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选出10个天津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事例,展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津门政法铁军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

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被判刑后,面对家庭困难、急需赔偿款的被害人和经济拮据的嫌疑人,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坚持法律理性,依法办案的同时,也坚持彰显检察人文关怀,协调多个单位,多方努力解决了涉案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李某(化名)被伤及肋部及头部,一直在接受治疗。案件移交到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后,经检察官审查起诉,最终嫌疑人张某(化名)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单位也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赔偿了李某3.5万元。而另外一名嫌疑人陈某(化名)因犯罪事实证据不足,未予起诉。为此,李某的妻子来访,要求起诉陈某并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承办检察官在接访过程中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还在交流的过程中了解到,已有的赔偿款对于李某的家庭来说不能解决实际困难。李某家庭本就不富裕,突如其来的遭遇更令家庭经济情况雪上加霜,赔偿款虽可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李某因病情发展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更多的治疗费用和看护费用,且他今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也成了大问题。

为了彻底解决李某生活困难的问题,承办检察官积极主动的与李某进行沟通。一次李某的妻子到院说明情况,结束谈话后已经接近中午,检察官主动拿出100元钱让她吃过午饭再回家;了解到李某夫妇家住宝坻,为了不让他们来回奔波,检察官们从接访改为主动走访,先后5次前往宝坻区李某的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情况。“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检察官们这些贴心的举动让李某夫妇格外感动,相信检察官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帮助他们,李某夫妇的诉求也逐渐回归到合法、理性的轨道。

随后,检察官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积极奔走为他们解决困难。他们联系了属地检察机关和派出所,经过认定,为李某办理了二级残疾人证,每月可以领取200元的政府补贴,并享受50%的医药费报销政策,每年年底还可以领取2400元的医药补助;同时,属地派出所经向政府申请,为李某办理了农村低保,让他今后的日子有了基本保障,不会再因看病生活困难而发愁;河西检察院还为李某申请了司法经济救助,经市检察院严格审查,批准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一系列的暖心举措,让李某夫妇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相统一,彰显了公平正义与司法的温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转自:天津政法

素材来源:河西区检察院

记者:赵鑫

通讯员:王厚涛

编辑:刘珊

审核:韩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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