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一律顶格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骑行人守法意识
交管部门表示
针对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将不再以教育为主
而是直接进行现场处罚
近日
蓟州交警在各路口
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发现很多人为了轻便、美观、大方
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选择戴的是
一般的鸭舌帽
带帽≠带鸭舌帽
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白费
11月的第一天,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罚款167笔,警告242笔。
蓟州交警提醒:
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执法力度,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会进行处罚,并进行现场教育。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请大家出行时
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并不是做样子给交警看
而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来源:蓟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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