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24元。2019年为7540元,2020年为7940元,相比2020年,今年的计发基数上涨了384元,对比2020年的涨幅400元,今年天津的计发基数减少了16元。不过我们要知道的是,计发基数按照的是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计算的,2019年参考的是2018年的社平工资,2020年参考的是2019年的,这段时间我国经济发展正常,但2021年参考了2020年的社平工资,这个期间正是全球疫情肆虐,经济受损的时候,受封城防疫的影响,很多企业停工,半停工,收益下降,员工受降薪裁员等压力,工资自然会减少。
职工养老金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 + 缴费指数)÷2× 缴费年限 ×1%,缴费指数在60%~300%之间,举个例子,在缴费年限都是15年,缴费指数以最低60%缴费的人,基础账户养老金为998.88元,缴费指数以300%缴纳的人,基础账户养老金为2497.2元,差距近1500元。说明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到手的养老金将更多。
重新核算后,享受补发养老金的包括企退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事退人员这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为什么会有补发这一措施呢?因为在本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算出来之前,大家领取的养老金水平是按照2020年的计发基数发放的,如今计发基数发布,相比2020年又上涨了384元,在基数都为60%,缴费年限都是15年的条件下,2020年基础账户养老金为952.8元,2021年为998.88元,差距在46.08元,那差的这部分钱就要补发给退休人员。
其中,属于在1~10月份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重新核算后,也不用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经过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后,会补发少发的养老金,但不是在当月发放,要等到退休手续审批后的下个月才会发钱。
如果是在11月以后才办理退休的人,不存在补发的情况,是直接按照2021年度养老金核算后的水平发放。
但大家要注意的是,
首先
,退休手续刚办理后,是领不到养老金的,一般来说,退休手续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或几个月就开始申请办理的,不同城市时间规定不同,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审核通过,达到退休年龄后才会按月发钱。
其次,
今年退休人,可以享受重新核算养老金计发基数后补发的钱,但不享受当年养老金上调的,要等到明年国家继续调整养老金后,才能领取上涨的钱。属于以前退休、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11月后到手的养老金应该包含2020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核算的养老金,加今年上调的养老金,以及按照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算后再补发的养老金这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