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从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表示。王某某的儿子刘某某是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刘某某去世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司法救助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帮助。

今年5月19日15时许,杨某某违规驾驶摩托艇拉载刘某某在宝坻区潮白河河道内游玩,由于操作不当,致使刘某某落水后溺亡。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受害人刘某某家庭生活困难,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向第六检察部移交了案件线索。第六检察部通过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发现刘某某的父母年迈体衰且无固定生活来源,家庭生活困难,其父系退伍老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特殊救助主体,遂主动告知刘某某的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并就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

随后,被害人刘某某的母亲王某某向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为刘某某父母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11月3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来到刘某某家中,将5万元司法救助金交付给刘某某家属,并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联系了属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被救助人所在村委会,共同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赫岩 蔺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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