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6时44分,高速公路一支队京津大队交警在京津高速公路武清北收费站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停靠在不远处的应急车道内,车内几人下车后似乎在商议着什么。交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当时该车内共有4人,他们从外地驱车来津,准备前往武清区购物,因原本驾车的同伴不熟悉路线,这名酒驾男子主动请缨。看到交警在执勤时,驾车男子才想起自己中午喝了酒,并慌忙将实情告诉同伴,车上人员遂下车商议,准备换由其他人开车,但最终没能躲避交警的依法查处。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18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