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检速递|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开展社会调查 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我区某学校内倚仗自己系高年级学生和学生会成员的身份,多次以认“小弟”、收取“保护费”等名义向多名学生索要财物,数额从几元到上千元不等。

帮教做法与成效

(一)主动开展社会调查,准确评估家庭教育状况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实做深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工作。为了解王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第二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对王某的成长生活环境展开调查,对其监护人进行询问,走访学校及社区矫正中心,并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测评。经调查发现,王某系家中独子,受到家人溺爱,但家庭条件一般、消费受限,又因缺乏良好教育沾染不良习气,形成错误的人生观、消费观,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王某被刑事立案后,其监护人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作为父母确实存在监护不到位问题。案发后,王某真诚认罪悔罪,也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还购买了法律书籍学习法律知识。

(二)制定个性化方案,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针对王某的具体情况,检察机关积极与区妇联开展协作配合,为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考虑到王某毕业后一直待在家中,未检检察官在询问其意愿后主动帮王某寻找到一份既能学技术、又能获取报酬的工作,并与该单位的负责同志签订了《关护帮教协议》,配合检察机关对王某进行帮教考察。现王某已工作三月有余,平时表现良好,得到老板的认可。针对王某父母存在的监护不到位问题,区妇联同志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学习教养知识等方面为其规划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督促王某父母依法履行好自身职责。

经过一段时间的社会调查和精准帮教,检察机关最终对王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今后,我院将继续关注王某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回馈社会。

文字:郑新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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