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一天,李先生来天津出差,入住西站附近某酒店后,拿出手机消磨时间,发现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刷单赚钱”的广告。李先生一时心动,联系对方申请“刷单”赚佣金。
李先生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了一款App,第一次做任务,支付了500元,对方返还520元。接下来,“刷单”金额越来越高,佣金也越来越多,但钱仅返还到App账户。他尝试提现,被告知此时“刷单”人数众多,导致服务器重启,稍后才能将钱款转入他的银行账户。李先生信以为真,又完成了一笔2万余元的“刷单”,再次联系对方要求提现时被对方拉黑。他冷静下来,发现被骗了21万元,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公安红桥分局西站地区治安派出所民警判断李先生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立即联系银行采取止付措施,发现21万元已被分散至另外10个银行账户。民警根据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发现位于福建省石狮市的男子邓某有作案嫌疑,于今年9月底将其抓获,并查获了作案用银行卡。
经讯问,邓某对提供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邓某交代,他之前结识了男子陈某,对方提出要购买他的银行卡和手机卡。他明知对方可能从事不法活动,却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银行U盾以3000元的价格打包卖给对方。
目前,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红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