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天津市未来5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发展“施工图”已绘制

日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天津市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天津市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推广国家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等规范。到2025年,天津市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更好满足。

《实施方案》明确了天津市今后5年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的6大措施。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引导形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

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的作用。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推广使用国家筛选的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5个中医妇科、儿科诊疗方案,推广不少于10个中西医结合妇科、儿科诊疗方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机制。鼓励三级综合及三级专科医院开展孕产妇管理救治、儿童重点疾病防治等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试点,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

强化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5个妇幼中西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针对产后保健、儿童康复等,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3个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

创新完善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指导妇幼保健机构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

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高级职称的中医妇科、儿科医师到妇幼保健机构多点执业。鼓励中医妇科、儿科领域的国医大师、名中医工作室指导老师、传承人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传承工作室。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与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大妇幼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积极推动妇幼中医药服务“沉下去”“走出去”。鼓励相关医疗机构牵头成立妇幼中医药专科联盟,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对基层卫生机构妇幼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广适宜家庭保健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依托援外医疗队和中医药海外中心等,广泛开展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供稿: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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