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均不赡养年迈母亲,
调解员耐心劝导,弥合亲情裂痕……
津南区小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
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动之以情,引导他们主动履行义务,
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心灵上获得安慰。
巧妙调解赡养纠纷 重拾亲情促和谐
今年80岁的某村村民刘某某,系张某甲(大儿子)、张某乙(二儿子)和张某丙(三儿子)的母亲,因脑溢血半身不遂,瘫痪在床,之前一直与张某乙生活在一起,现三子均以工作太忙无时间照料为由,拒绝赡养。而且对于老人的房产、存款和养老等问题,兄弟三人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手足感情濒临破裂。
调解员找到刘某某,进一步了解她的生活现状和真实想法。刘某某表示,在她心里三个儿子都是好孩子,自己现在瘫痪在床,确实给孩子们带来了负担,希望三兄弟能够和谐相处,不要因为自己和以后的遗产继承影响了手足之情,并请求调解员帮助调解好赡养问题。调解员根据案情,分析研判调解预案,首先向三人讲明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必须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而且老人有权订立遗嘱处分财产,将来老人去世后,子女可能无法得到遗产。随后,调解员以情动人,劝解兄弟之间要相互理解、关怀,引导他们共同回忆母亲的养育之恩,并告诉他们,现在母亲患病,正是需要为人子者床前尽孝的时候,希望他们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
三兄弟在调解员的劝导下,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今后更要以亲情为重。最后,一家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根据刘某某的真实意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明确了如何赡养老人和将来分配遗产等问题。一起家庭纠纷得以化解。
一直以来
人民调解员主动发挥调解职能
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
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本文来源: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