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交警:
一辆行驶中的小客车因使用塑料袋遮挡号牌,被市民通过“津心办”App举报,河东区大直沽街道立即联系到交警河东支队。目前,河东交警已依法予以违法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1月24日,交警河东支队收到河东区大直沽街道提供信息,称有市民通过“津心办”App举报,其驾车行至八纬路等红灯时,发现前方小客车的后号牌被塑料袋遮挡,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河东交警立即调查确认,群众举报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并很快查询到了违法车辆相关信息,并确认该车的前号牌当时也使用塑料袋遮挡。在固定证据后,河东交警立即传唤该车驾驶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11月29日下午,交警河东支队依法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人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将避免今后出现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号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志,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严重“涉牌”违法,一般存在为了肆意违法逃避处罚的主观故意,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甚至可能涉及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始终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