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11月30日,北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许南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裘地主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志刚、陈秀华、祁惠红、杨彦杰、张金健、于静出席。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彩良,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旭彤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许南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审议通过了《关于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起草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北辰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民心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北辰区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记者:曹翰、臧芮萱

初审:江莹

复审:冯暐 黄熙

责任编辑:李富强

监制:朱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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