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37岁,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法学硕士。刘瑾同志从2012年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十年来,她立足本岗、勤勉敬业、勇挑重担,致力于减少和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为辖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红桥区五一劳动奖章”、“红桥区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作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负责人,她先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百余件,其中包括多起性侵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复杂案件,无一错漏,所办理的张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被评为2018年全市未检十大典型案例。办案中,她始终坚持双向保护与精准帮教相结合,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积极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司法、社会等多元化救助,多次对服刑人员子女、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进行帮扶,通过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公开训诫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精准矫治,从根源预防再犯,顺利帮助多名未成年人升学就业、复归社会。
为有效推动涉未成年人领域社会综合治理,她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针对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程序问题、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校园招聘不规范、宾馆及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诸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数十份,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与此同时,她还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新模式,通过云课堂、公开课、开放日、模拟法庭、VR体验、3D电子心理沙盘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法治教育工作,足迹遍布全区。她还不断拓展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机关工委及辖区多个街道、学校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多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工作效果。
在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总结未检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她还注重理论知识的积累和提升,先后在《比较法研究》、《法学教育》等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调研文章,将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她致力于我院红检·蓝天工作室的设立及品牌打造,努力使“红桥未检”成为在全区、全市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未检工作品牌。十年来,刘瑾同志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创新、敢于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求极致的工匠精神,生动践行了一名基层未检干警的使命担当。
2021年 | 第186期
文稿 | 第二检察部 摄影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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