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妇联在行动·天津|天津市妇联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

近日,天津市妇联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以“反对家庭暴力 守护家庭平安”为主题,开展反对家庭暴力重难点问题研究与实践活动。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普法宣传的不断深入,家暴受害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实践情况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影响家庭和谐、引发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因为孩子教育问题而引发的家暴案件中,丈夫情绪失控将读初中的儿子面部和妻子的头部打伤,妻子担心对丈夫进行处罚会影响孩子今后求学入职,而不希望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办案法官与妇联干部反复耐心对妻子做思想工作,告诉她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而对施暴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行为自由的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或刑事处罚,不会影响孩子的入学求职,而是对她和孩子的保护,让她最后打消了顾虑。法院依法及时为受害人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据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彤介绍,受害人收集证据意识和举证能力不足,成为影响受害人获得公权力保护的重要因素之一,她特别提示受害妇女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存好证据,勇敢地向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积极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为此,天津市妇联在和平区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在反家庭暴力工作方面深入研究、深化实践,以更前瞻的视野、更务实的态度,为受家暴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后,将开展一系列工作,包括探索社区家暴预警等机制,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裁定、执行等相关问题研究,降低撤驳率,解决执行难;开展家暴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及形势研判,探索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的相关措施;开展家暴问题与离婚诉讼案件关联性及其诉源治理研究;开展涉家暴案件旁听庭审、联合调解等活动,并适时把理论研究成果、实践经验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为全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编辑/陶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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