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建设3次遭行政处罚,涉工地内擅自取用地下水等

  乐居财经12月3日,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建设”)遭3次行政处罚,处罚缘由系在施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工地内擅自取用地下水以及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处罚机关分别为济南市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南市长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3则处罚案号分别为济历城综执处字2021第14136号、济长综执罚决字(2021)第346号、A1122021005。

  苏中建设曾涉司法案件3982起。该企业有被执行人记录27条,被执行总金额3948.83万元。

  企查查显示,苏中建设成立于1949年2月,公司注册资本4.2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笪鸿鹄。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安装等。海安县国有县属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江苏苏中建筑实业总公司分别持该公司股份48.4242%、43.8979%。

  (责编:彦杰)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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