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收获的季节。在天津市检察院四楼会议室内,该院第九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贾浩强正在分享着他的参赛经历。
9月底,在武汉举行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贾浩强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从全国92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贾浩强
市检察院
第九检察部
二级检察官助理
勤学苦练 练就过硬专业本领
2015年,贾浩强从南开大学硕士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了天津市检察院。
刚刚参加工作的贾浩强,带着年轻人的一股子冲劲儿,认为凭借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很快就能站稳脚跟胜任本职工作。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上了一课。
“记得有一次案件讨论,我首先发言。发言完毕后,大家对我投来了异样的目光,这时我才意识到,关于案件的时效问题我做了错误的发言,当时惭愧极了。”贾浩强说道。
“说到底,还是知识掌握不牢固。”贾浩强说,“在学校有错误改正就可以了,但在现实办案中,一旦发生错误,将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之后他请同事在自己《刑法一本通》的扉页上写下“不学无术”四个字,以此警醒自己要加强专业学习、打牢业务根基。
此时的他意识到,仅仅依靠学校学到的知识是不够的,他需要不断“充电”才能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
此后,无论工作有多忙,他都会抽出时间进行学习。他从以往的经典案例和优秀文书入手,对照同事办理的案件卷宗和法律文书,一点一点进行研习。案件在一审程序上有没有问题?案件的证据链是否完整?刑事申诉人申诉理由是否充分?贾浩强边研究边思索,几年来,不知不觉已整理了数百页的总结文档和160余篇的云笔记。
经过6年如一日脚踏实地的付出和努力,贾浩强终于破茧成蝶,成为了天津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领域的业务尖子,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参加竞赛 展现顽强拼搏精神
6月的天津,生机盎然、欣欣向荣。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经过3天的激烈角逐后落下帷幕。
作为参赛选手,贾浩强以总成绩第二名的成绩,获得“天津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初战告捷,贾浩强欣喜不已。
“我能在全市比赛中拿到这个名次,离不开领导的鼓励和同事们的信任。”贾浩强谦虚地说。
“小贾在平时除了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外,还承担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的初步审核、12309检察服务大厅窗口接待、网络信访处理以及综合文字等工作。”时任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刘洪娟说道,“他通常是白天正常干工作,利用晚上下班后的时间钻研业务知识,拿到全市第二名的成绩很不容易。”
之后,他参加了市检察院组织的选拔集训。经过多次的模拟笔试、面试和案件汇报答辩,他被确定为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的三位选手之一。
能够代表天津参加全国的比赛,兴奋之余也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面对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暴露出来的弱项,他逐项进行分析,大到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小到业务答辩手势语速,都列出详细清单进行针对性的练习。
为了更直观地发现问题,他借鉴前辈经验,购买了穿衣镜挂在办公室衣柜的内侧,每天都要对着镜子进行练习,一直练到自己满意为止。
这一练就是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他和他的队友们没有休息过一次周末,没有陪家人聚过一次餐,每天早出晚归,把时间和精力都交给了集训备赛。
贾浩强的女儿刚刚一岁半,每天晚上他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睡了,早上走的时候,孩子还没醒。
有一次中午他想女儿了,与妻子和女儿进行手机视频,女儿在旁边咿咿呀呀地说道“爸爸去学习了,爸爸去学习了”,把贾浩强逗得哈哈大笑,然而侧过脸他却红了眼眶……结束视频后,他到卫生间洗了把脸,转身又投入到紧张的备赛中。
9月23日,在武汉迎来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检验集训成果的时刻终于来临。
在为期四天的竞赛中,贾浩强沉着冷静,稳定发挥,经过综合业务笔试、专业知识面试以及案件审查办理、案件汇报和业务答辩等多个环节,最终以总分第六名的成绩斩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控申接访 厚植为民服务情怀
赛场上,贾浩强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赢得荣誉;工作中,他面对信访群众的不同诉求,耐心细致解答,厚植为民服务情怀。
检察控申接访工作,经常面对的是因案件办理没有达到预期而满腹怨气的群众。因此,依法答复来访群众的诉求,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是每个接访干部“必备技能”。
在同事眼中,面对来访人,贾浩强总是面带微笑,目光中带着真诚,与来访人进行推心置腹式的沟通。针对不同的来访群众,他善于运用不同的方式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另外,我多说一句”,是他接访时不自觉养成的口头禅。
对于一般的来访群众,贾浩强注重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去答疑解惑,他“多说一句”帮助来访人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诉求明显缺乏依据的,他“多说一句”,以适当方式告知法律规定,降低来访人预期,避免矛盾后移;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但诉求具有合理性的,他“多说一句”,详细告知依法可行的救济途径,最大限度帮助来访人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单纯“一收了之”或者“一推了之”,减少群众诉累,促进矛盾化解。
一次,两名外地口音的中年夫妇来到市检察院接待大厅,手持判决书情绪激动地高喊“天津司法机关包庇本市籍罪犯”,现场一度失控……
贾浩强立即向来访的中年夫妇递了两瓶水,利用喝水的间隙,他了解到了夫妇两人的来访意图。从夫妇两人口中得知,两人的儿子在天津打工,在工作期间被天津籍的同事殴打致轻伤一级,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后,被告被判处了缓刑。但夫妇两人认为被告应被判处实刑,否则就是故意放纵罪犯。
其实按照受案规定,该案属于下级院的受案范围,本应通知夫妇两人到下级院进行申诉。但考虑到案件及来访人的实际情况,贾浩强并没有“一推了之”,而是和来访人拉起了家常。
他从来访人及其子的生活、工作情况聊起,结合案件的起因、其子的具体伤情、被告人的赔偿情况,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阐明法院的定罪量刑依据,现场检索本市同类型案例和裁判结果并向来访人展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打消了来访人的疑虑。
“小伙子,我信得过你!要是之前就给我们说得这么明白,我们也就不用来回跑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接谈,两位来访人终于打开心结,表示将服从判决,不再向司法机关申诉。一起群众信访,就这样在最初的接待环节实现了案结事了。
“把来访群众看作是自己的亲人,接访工作就没那么难了。”贾浩强说,“既然从事了群众接访工作,就要做群众信得过的检察人。”
文字 | 高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