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关于同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6家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经专家评审和中心认真研究,同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6家国家高新区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
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各试点高新区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积极开展积分试点工作,不断探索优化完善积分指标和评分规则,逐步扩大企业创新积分应用场景,持续强化和加大针对创新积分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有效集聚,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积分平台的综合政策工具作用。同时,各试点高新区要按相关要求每年定期向火炬中心报送企业创新积分数据和工作总结。火炬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方案实施、政策试点、资源对接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编辑:王丹萍
审核:贺宏媛
监制:王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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