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 依法对傅海波决定逮捕

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市公交集团第四客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傅海波涉嫌受贿一案,由河西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海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韩雯)

责任编辑:姜雯馨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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