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今年12月10日起,在前期试点和分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行。其中,作为试点城市,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自今年6月1日起,已经陆续试点实行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措施,有相关需求的我市市民已经提前享受到了公安交管便利化服务。
90余万驾驶人申领电子驾驶证实现“亮码”通行
6月1日起,我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率先落地实施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一项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核发电子驾驶证90余万个。对于驾驶人的驾驶证不存在逾期未换证、注销等异常状态的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到电子驾驶证,其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
出行时,驾驶人可凭有效的电子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出示纸质或者电子驾驶证均可。办业务时,审验、换证、处理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时,使用电子驾驶证也可办理。需要提示的是,驾驶证状态为撤销、吊销、注销时,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对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此外,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简化业务办事手续资料,提升电子驾驶证在路面执勤执法、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使用便捷度的同时,积极联合保险、交通运输、租赁企业等行业领域,有效扩大电子驾驶证的使用辐射范围,进一步便利群众出行。
9700余辆二手车办理异地交易业务
自今年6月1日起,我市作为试点城市,已在5个车管分所以及4处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试点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以往,对于需要将车辆转移出本辖区的,车主需要往返机动车的转出地和转入地提交证明和材料,不仅十分不便,还增加业务办理的时间和路途成本。
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举措实施后,办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交易的,买卖双方不仅可自主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进行交易、开具发票,车辆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对于转入地为天津的新车车主,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向本市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即可办结该项业务。不需返回转出地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避免了双城往返的不便。来自公安交管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已办理二手车异地转移登记业务9700余笔,其中3300余辆二手车在转入地天津办结转移登记手续。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提示,转入我市的车辆应符合我市最新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有效的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区域指标不可办理转入。
2700余名货车驾驶人线上申领通行证
自今年9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我市外环线及以内区域货车限行政策及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在“交管12123”APP上试行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先后上线了“中重型货车进入外环线及以内夜间临时通行码(试行)”“外环线上日间通行码(试行)”“轻微型封闭货车外环线及以内道路通行码(试行)”“纯电动轻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码(试行)”和“天津市城市共同配送货车通行码(试行)”五类货车电子通行码。据公安交管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的数量为2700余个。
天津交警提示,有通行需求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可登陆“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具体申领流程为登录“交管12123”APP,在首页《交管资讯》栏目中查询,或登陆“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由“机动车业务”板块,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页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同时还可在该页面内查询试行的两类货车电子通行码允许通行的时段、路段,禁行区域,以及申领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等。成功申领电子通行码的货车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和路段通行。
网上查询交通事故维护率、证据材料维护率均实现100%
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作为首批8个省(市)试点之一,开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随时通过网络查阅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将“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减少群众往返跑路,切实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服务仅针对在我市发生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含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后,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中的“事故支队业务”模块查询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可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共9大类。
据统计,自该措施实施以来,本市共完成认定事故数1100余起,网上查询交通事故维护率及证据材料维护率均达到100%,是全国14个试点省市中唯一达到100%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