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果仁儿
你会想到什么呢
是喝酒时的必备小菜儿
还是吃火锅时的美味辅料
或者是追剧时的解馋零食
...
那你会想到
果仁儿和「电焊条」
产生联系吗
别说
还真有联系
天津一网友吃果仁儿
竟然吃出来一大根电焊条
(网友爆料内容)
其实这事族掰掰觉得
并不奇怪
可能是产品加工时
不小心掉进去的机器零件
但是把“果仁儿”和“电焊条”
组合在一起
确实让人觉得离谱
网友的评论也非常搞笑
▼
@80后大爷的闲言碎语:拿放大镜仔细看看,上面刻着字呢。上写天河定底神珍铁,重一万三千五百斤。齐天大圣拿此棒大闹天宫,西天取经一路降妖除怪。大雷音寺封斗战胜佛,此棒现在流落到花生袋中,缘分啊
@春秋题596:不许骄傲,集齐十根才能换馒头了。
@热心网民孙宝富:这是给你下酒用的
@介回可算行了:这个赠品很奇特啊
@村东有种猪__谁配找老王:炒花生的秘方就这样泄露了出去。。。
@不吃葱花的王先生:补充微量元素
@津门_老猫:花生不够咸可以舔一舔焊条
@超级马厉2011:大牙签儿
@丸子013:喊一声大试试~
唉呀妈呀
不知道各位是什么表情
反正族掰掰看到这些评论
真要“笑死了”
咱天津有句老话
“不干不净 吃了没病”
对于原博主求助的是否有毒
网友们也表示
没啥大事 接着吃吧
▼
@数一亿颗星星:就很离谱去超市找他们估计也就赔一包花生,冷静一下接着吃吧……
@Andy_Meng1027:酸性氧化物为主,毒性不大,出现不适症状随时就医吧。举证比较困难,应该是修锅时不小心掉进去的。
@诡异光影:呃…说实话你这个很难证实是花生里的,像上面朋友说的,冷静一下接着吃吧,没精力和商家掰扯
这事儿毕竟说到底
还是商家和生产商的问题
我们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向其索要应有的赔偿
举报热线123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你们有没有
吃东西吃出“异物”的经历
最后怎么解决的呢?
评论区告诉族掰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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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各位读完了,
去点个“在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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