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协作支援办会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甘肃省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从每年天津市和山东省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使用部分资金,对两省市引导到甘肃省结对地区投资的企业给予奖补,通过政策激励和撬动,推动“十四五”期间省市间产业深度合作,助力甘肃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据介绍,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来源为天津市、山东省每年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甘肃省的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存续年限为2022~2025年。天津市引导到甘肃省结对地区投资落户并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以及各区与结对县(市、区)共建的农业示范产业园区,将获得甘肃省给予的资金支持。赴甘肃省结对地区中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和革命老区投资落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享受相对较高的奖补比例。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