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司机驾驶报废车上路,驾驶证被吊销、车辆被强制报废!

12月13日16时46分,交警南开支队根据情报部门推送信息,在南开区凌宾路沿线,查处一辆银色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

该车驾驶人此前已多次因为“驾驶漏检车行驶”交通违法被罚款、记分,目前,该车因为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已达到报废标准。按照规定,该驾驶人因实施“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报废车的危害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操作失灵,甚至发生交通隐患。

报废的车很可能用翻新部件,或是零件拼装,让买车的人难以辨别;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天津交警提示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不仅有安全隐患,还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重新通过摇号或竞拍方式获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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