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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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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根据税务部门工作安排,2021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部门不再受理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日常缴费。现就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工作提示如下:
壹
补缴2020年度及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
一、补缴2020年度及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0年度及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6时。
1、税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2、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3、银行缴费截止时间以各银行工作时间为准。
4、微信、支付宝、天津税务APP、津心办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6时。
贰
缴纳2022年度养老保险
二、缴纳2022年度养老保险
根据税务部门工作安排,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日常缴费于2022年1月1日正常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