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交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所有驾驶人都知道的法规,营运车作为搭载群众出行的交通工具,更是承担着重要的安全责任。12月12日,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军粮城大队查处一名违法酒驾营运车辆驾驶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日20时许,军粮城大队交警在东丽区无瑕花园附近开展酒驾违法治理行动。在拦检一辆小客车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标准。
驾驶人晚上在家吃饭时喝了些酒,期间突然接到朋友的求助电话称车坏了,让他赶过来帮忙看看。碍于朋友面子,其在明知自己已经饮酒且驾驶的是营运车的情况下,抱着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仍驾车外出,谁知被交警当场查处。目前,交警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面对最终的处罚结果,该驾驶人懊悔不已,没想到自己一时的侥幸却毁掉了自己“饭碗”。
(焦轩 黄磊 李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