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留有“一手”呢?

12月14日21时32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民警巡查至宝坻环线时,发现一辆大货车的前号牌模糊不清。交警拦检该车后发现,该车本应为黑色的号牌文字、数字、字母均严重褪色,不易识别。

在接受交警询问时,驾驶人起初含糊其辞,百般辩解,面临处罚时,其连忙从车中拿出一副崭新的号牌。原来,该车驾驶人明知号牌褪色,由于担心被交警查处,便申领了新号牌,但出于侥幸心理,其仍旧悬挂褪色号牌以逃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该驾驶人依法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交警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公安交管部门本月以来持续加大对“涉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涉牌”违法行为一般存在为了肆意违法逃避处罚的主观故意,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甚至可能涉及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目前,交管部门已将“故意污损号牌”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小程序、“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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