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8时46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交警在京塘公路与大东路交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立即拦检该车。
在核查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言语不清,经现场检测,其涉嫌醉驾。后经抽血检验,该驾驶人当时每百毫升血液乙醇含量为96.7毫克,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一天晚上,该驾驶人在朋友家餐馆就餐时饮用了酒,被查处时他是于家中出发,在醉醺醺的状态下,要驾驶摩托车去上班,这之间约有20公里的路程,若非及时被交警查处,途中的交通安全隐患可想而知。
12月14日,该驾驶人因“无证”“醉驾”“未悬挂号牌”被依法予以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其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移交属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