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已久的孩子出生了
新手爸妈担心自己照顾不好
花高价请了月嫂照顾
而宝宝父母和月嫂都忽视了给宝宝检测黄疸
宝宝全身变黄被送到医院后
被诊断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此后多次住院治疗
发育迟缓,面临漫长的康复治疗
孩子父母认为保姆工作失职
把保姆和家政公司起诉到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索赔116万元
近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二审判决书
【签约】产妇高价雇请月嫂
2017年10月,大着肚子的长沙人王某找到家政公司预约了月嫂,双方约定月嫂服务26天,7800元。
月嫂的工作包括
科学指导母乳喂养或人工喂养,随时对宝宝身体状况进行观察,如大小便、摄入量等。
同时约定了免责范围
月嫂服务仅是产妇的生活护理和新生儿的照料,育婴师服务仅是对幼儿的护理,不包括医疗诊断、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当产妇或新生儿出现不适时,请务必立即就医,遵循医嘱。
半个月后,王某的儿子壮壮出生了,两天后,母子出院回家。
出院前,医生叮嘱
要注意宝宝皮肤黄疸情况
出院后1-3天均来
医院新生儿科随访门诊复测黄疸
月嫂李某如约来到王某家
照料王某母子
【疏忽】孩子出院没几天患黄疸
王某咨询月嫂要不要吃医生开的退黄疸的药及益生菌,李某称,有的宝宝吃了以后会拉肚子。
谁也没想到,出院的第四天,宝宝全身变黄,抗拒吃奶,王某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重度)。此后,壮壮因为发育迟缓多次入院,还需康复治疗,而他的相关发育检测报告显示,他的语言表达、听觉、视觉均远远落后于正常孩子,发育迟缓。
王某为此花费数万元医疗费用
她找到李某及家政公司要求赔偿
遭到拒绝后
她把他们起诉到岳麓区法院索赔116万多元
【诉讼】谁为孩子患病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
李某没有及时记录喂养和大小便情况
在宝宝妈妈咨询降黄疸相关药物时
仅凭个人经验对是否需要用药
进行了模糊的表述
没有充分考虑到王某是
因为初为人母经验不足才雇佣月嫂的初衷
确有疏忽大意等过错行为
而家政公司作为收取一定比例
居间服务费用的合同当事人
没有对服务人员的服务
进行必要的追踪和回访
存在履约过错
根据病历,壮壮出院时便存在皮肤、巩膜轻度黄染,出院医嘱已提示家属新生儿出生后4-6天为黄疸高峰期,有发生胆红素脑病风险,并建议继续服退黄药,注意喂养,出院后1-3天均来院新生儿随访门诊复测黄疸。根据壮壮出院后的护理情况和病程,结合司法鉴定、专家意见等证据,可以确定壮壮现实存在的“发育迟缓”系自身疾病直接导致,但该疾病风险并非完全不可防范或逆转。壮壮人身损害后果应认定为多种原因导致,其中喂养不足、退黄药物的服用等问题均与家政公司、月嫂的护理存在关联。
【判决】月嫂担责任比例20%
法院认为
壮壮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是照顾和抚养的主要义务人,雇佣保姆只是辅助家人照顾幼儿和产妇,并不导致其监护义务的转移。壮壮出院后,家人在照顾过程中忽视了出院医嘱中医生的提示与建议,没有遵循医嘱及时复诊,应承担壮壮健康权受损的主要责任。李某作为提供月嫂服务的护理人员,没有妥善履行护理义务,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酌定20%。
由于暂时无法确定壮壮的伤残等级,并且还需继续康复治疗,法院仅对已经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处理,认定壮壮损失为13万多元。据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壮壮2.6万多元,家政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壮壮家人不服
上诉到长沙中院
长沙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