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南开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拓展执行思路,深挖细查财产线索,切实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据了解,某股份公司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多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工贸公司向股份公司购买相关产品。合同签订后,股份公司依约向工贸公司交付产品,工贸公司未给付货款,股份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工贸公司承担给付货款及相应利息的义务。判决生效后,工贸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股份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询工贸公司名下财产,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随即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知晓公司因某些客观因素,目前经营十分困难,导致无力支付货款。就在执行陷入僵局之时,法官了解到,工贸公司有两笔应收账款,便立即向案外人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经与案外人多轮协商沟通、充分释法析理后,案外人表示认可该两笔应付账款,并配合法院将应付账款全部给付工贸公司。最终,本案标的案款17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本案中,股份公司系某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同时也是新三板上市公司,本案的圆满执结,及时有效防止了企业经济损失的扩大。(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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