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微信号22日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远离“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行为的侵害。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说法,公众应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社会上出现一些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和个人,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指使信息主体委托其办理征信投诉、举报等事项,从中渔利。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表示,《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