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我市出台《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网约车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运输模式,促进了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提高了个性化出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满足了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近年来,我市持续规范网约车管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部委对网约车的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在《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二、新网约车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五条,规定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调整了车辆和驾驶员证件申办的主体,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规范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同时,要求了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开展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报备,以及组织驾驶员开展继续教育的责任义务。
三、新网约车办法实施后,如何申请办理相关证件?
新网约车办法实施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三个证件的办理流程和之前是一样的。不同的地方在于: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申请办理主体从之前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申请”,调整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经营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办理主体从之前的“驾驶员申请”,调整为“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经营者”。
四、新网约车办法实施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如何办理车辆和驾驶员报备?
五、新网约车办法实施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如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当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完成注销。
【来源:天津政务网_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