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汕头市疾控中心发布通告,要求12月7日以来有天津市西青区和广西防城港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所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12月21日,全国境内新增本土个案57例(确诊病例57例,无症状感染者0例),其中,陕西53例(西安市52例、咸阳市1例);广东2例,均在东莞市;天津1例,在西青区;广西1例,在防城港市。
天津市西青区21日报告1例新增病例,为浙江绍兴上虞返津人员,20日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在绍兴上虞感染的可能性大,进一步流调和病毒基因测序工作进行中。
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12月20日晚,东兴市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2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疫情相关调查进行中,存在续发传播风险。
汕头疾控提醒市民,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需不出境;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外省和发生疫情的地市来(返)汕人员,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14天。
需要居家隔离者应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健康监测期间,来(返)汕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体育场、公交车、机场候机室、道路卡口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汕头市各区县新冠疫苗定点接种单位、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名单信息二维码如下:
【记者】王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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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涵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