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沈阳市新建“电子警察”124处。
其中,和平区12处、浑南区112处。主要抓拍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超速、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沈阳新建124处电子警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