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河法院接到“无讼村”之一毛毛匠村的求助。该村称,近期因2009年一份民事判决的执行问题在村民中引发负面反响,恐诱发不稳定因素,遂向法院吹哨。
宁河法院工作组第一时间来到毛毛匠村了解情况。原来2003年初,毛毛匠村委会因为挖沟整地欠付施工款43000余元。2009年,施工方对毛毛匠村委会提起诉讼。因毛毛匠村委会未出庭应诉,宁河法院进行缺席审理,于2009年7月判决毛毛匠村给付工程款及利息。施工方申请执行后,双方于2012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毛毛匠村委会却一直未按协议履行。2021年12月,宁河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毛毛匠村委会存款58000余元。该村村民得知此事后,村内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部分班子成员和村民认为,2009年施工人起诉给付工程款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应支持施工人的诉请,更不应该冻结村委会的存款。毛毛匠村委会请求法院解除执行措施,以确保村委会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了解情况后,工作组向毛毛匠村委会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村委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而村委会作为被告人,既不出庭应诉,又未就施工人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举证答辩,依法应当承担败诉后果。同时,作为无讼村,村委会应该自觉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毛毛匠村由十几年前的“乱”到现在的“治”,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倍加珍惜大好局面,积极引导村民自觉尊法守法,不能放任错误舆论持续发酵。工作组建议,如果村里实在资金紧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执行问题,而不是直接解除资金冻结。经过释法明理,村委会班子成员先解开了自己思想疙瘩,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下一步将努力做好群众舆论引导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不稳定因素。
工作组还针对毛毛匠村拖欠区水务局的20万元借款及村民房屋因村内施工受损索赔两起纠纷提供了化解方案,努力将矛盾纠纷引导到法治化轨道上妥善化解。
来源:立案庭
作者:张永超